114 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 (含畢業條件說明)

一、畢業學分:38學分(含博士論文12學分)。

二、必修學分8學分(不含博士論文) :專題討論(一)、專題討論(二) 、專題研究(一) 、專題研究(二)。

三、選修學分30學分。

四、其他

1.學生畢業前必須選修博士論文(一)及博士論文(二)之課程。

2.凡選修本班開設科目一律採認為本班畢業學分,他院相關選修學分最高採認6學分。

3.需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博士生資格考試。

4.本博士班畢業生必須撰寫博士論文,且通過博士論文口試始可畢業。

5.需依【國立聯合大學學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】規定修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。

6.需符合本校「提升學生英語基本能力實施辦法」所訂標準,始得畢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