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 學年度入學生科目表 (含畢業條件說明)

※ 畢業條件說明:
1. 畢業總學分38學分(含畢業論文12學分),主系選修至少應修畢18學分(得以院內各學程選修或本校研究所以上課程選修,他院相關選修學分最高為6學分)。
2. 需在規定年限內完成博士生資格考試。
3. 本博士班畢業生必須撰寫博士論文,且通過博士論文口試始可畢業。
4. 需依【國立聯合大學學生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實施要點】規定修畢學術研究倫理教育課程。
5. 需符合本校「提升學生英語基本能力實施辦法」所訂標準,始得畢業。